事项依据:国发[78]104号
办理对象:到达法定期限的老人
办理条件:累计连续缴费15周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且到达退休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
申办材料:
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职工档案、《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认定书一式两份(注本企业)、《特殊工种审批记录表、《企业职工从事提前退休工种审批表一式四份(以上二表在局养老保险处)《企业职工退休待遇一式三份(此表在市社保处)
办理程序:本人申请→企业(本人)报送(提前一个月,每月的5号之前)→填写《特殊工种审批记录表、《企业职工从事提前退休工种审批表、《企业职工退休待遇表格报至市社保处相关业务处室初核→局养老保险处行政审批→返还市社保处相关业务处室→企业(本人)取回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办机构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791-88107025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69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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