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依照国家政策,行政科室通过对退休人员档案材料及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对参保人员工龄、工作情况(包括特殊工种情形)、缴费年限进行认定,符合条件办理退休。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办理地点
州本级企业退休职工退休,由州人社局养老保险行政科室审批
五、办理时限
16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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