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行为,其本身不能通过和解方式予以解决。
此外,强奸罪无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最严重的八类犯罪行为之一。在案件发生后,即便当事人能够积极地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补偿,以换取受害人的谅解,也仅能在量刑方面获得相应程度的减轻处理,而绝非豁免或赦免其应负的刑事责任。此类涉案人员当面临至少三年以上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若存在刑法所明确规定的加重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当然,法律亦有其他特殊规定,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以及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按照强奸罪处罚。
全文5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