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房产税并不是对所有的房屋都征税,而仅仅是对城镇的商品房、经营性房屋征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既然是一种财产税,那么就是直接税;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一般是从价计征或者从租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
房产税征收范围都有哪些
征收房产税的范围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征收房产税,对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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