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令以程序简单、见效快而受到当事人的重视,对一些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大多数人采取的方法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在15日之内履行自己的义务。
2、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0条的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次修正》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支付令
可以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如下: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督促程序是比较常见的,有一些债权债务关系是比较明确的,而且是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就可以适用我们国家的特别程序,也就是督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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