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二胎生育服务证办理时间
1、提出申请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最多10天;
2、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审批发证,最多20天;
3、申请夫妻领证总共30天。
以下是细则:
我省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夫妇,可持、户口簿和双方居民,向夫妇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放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此外,我省还将推行群众一次性申请、乡镇网上审核、市县限期审批办结的办证方法。符合生育二孩或再生育条件的居民,可到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或登录湖北卫生计生网申请;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也可在履行委托代办手续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武汉单独二孩生育政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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