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计生委提醒想要办理二孩生育证的单独家庭,先咨询再准备材料以免走弯路
市民在计生专干指导下填表
广西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的首个工作日,一大早记者在兴宁区兴东街道办计生办看到,打电话前来咨询和申请再生育的市民还真不少。虽然还没有准备孕育第二个孩子,但是不少“单独家庭”已经着手办证了。
不少市民前来办理二孩证
市民钟*玲与丈夫2011年结婚,有一个2岁半的可爱女儿。“两个孩子可以互相照顾,不会太孤单。”钟-女士说,其实几年前他们夫妻俩就萌生了再生一个孩子的想法,好不容易盼到政策实施,所以政策实施首个工作日,她就赶来计生办咨询相关手续。
“我不是独生子女,但我丈夫是,我们是否符合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钟*玲边说边向工作人员递交了相关证件。“按照相关规定,您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请先填写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计生专干潘*英递上申请表后,立即检查钟-女士的相关证件是否带齐全。
昨日前来咨询的市民中,也有一些是已怀有二胎的准妈妈。李*华来自“单独家庭”,第一个孩子刚满5岁,再过2个月左右,李女士将迎来第二个孩子。夫妻俩从去年11月开始关注“单独两孩”政策。“我每天都看报纸、上网,了解单独两孩的信息,得知3月1日起广西放开两孩政策后,今天一大早我就来街道办咨询了。”李女士说,从最初担心超生,到如今“单独家庭”可补办二孩生育证的意外之喜,她感慨自己太幸运了。
据兴宁区兴东街道办计生办工作人员介绍,当天上午已有10多户家庭来电咨询和现场领表申请。
先咨询后办理以免走弯路
“我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了,怎么办”在当天的办理过程中,钟*玲和李*华都遇到了这一麻烦。
“没关系,只要补充完善相关证明材料就行。”南宁市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科长李*逊解释说,无论符合单独条件的夫妇能否提供其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独家庭都应出具其是独生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即独生子女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包括婚姻、生育及是否收养抱养情况)。如果不是南宁市户口,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核实盖章。
听完李*逊科长的解答,钟*玲和李*华连连点头说:“看来还是得事先问清楚,不然材料不齐全,又得白跑一趟。”这时,计生专干潘*英给两位递上了一张纸条,上面清楚写明了所有需要准备的材料,这也是该街道办为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单独家庭准备的“小礼物”。
潘*英说,只要大家符合政策条件,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整个办证过程最快只需20多个工作日,其中包括1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
对此,李*逊也提醒大家,目前办理二孩生育证的条件、程序和必须提交材料等事项在南宁市及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的网站上都有公布,请单独家庭先咨询再准备材料,以免来回奔波耗费时间。
相关计生政策相应调整
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3月1日零时后生育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增发退休金的5%;3月1日零时前生育一个子女,符合当时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职工,继续享受原奖励规定待遇,退休时增发退休金的10%。
此外,自治区决定从2014年1月起,将女方达到规定年龄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特殊困难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从每人每月伤残的310元、死亡的335元统一提高到860元,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负担。此外,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还在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先扶助。
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减缓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后过快下降的势头。预计“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全市人口会有所增加,但不会出现暴发性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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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宁市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二孩生育证申请表。
2.申请人及独生子女方父母的户口簿;复印户主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各1份。
3.申请人的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复印1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1份。
5.申请人所生育(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复印1份。
6.独生子女方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材料。
(1)独生子女方父、母无再婚情况的,证明材料应写明以下内容:该父母姓名、结婚时间、所生育子女个数,所生育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情况。
(2)独生子女方父、母有再婚情况的,证明材料应写明以下内容:该父母姓名、身份证号;该父母每次婚姻时间、配偶姓名、婚后家庭孩子个数(包括共同生育、分别生育和收养),及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亲生父母姓名。
7.原合法生育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卫生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其死亡的有效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供的其生育、收养子女的情况证明。
8.夫妻双方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1张,女方单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9.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当事人非南宁市户籍的需经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
如何办理独生子女方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材料
(1)父母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并由其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审核确认(出具证明以及审核人员签字)。
(2)父母原工作单位不存在或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出具证明(出具证明人员签字)。
二孩生育证办理流程
1.符合在我区办理二孩生育证的夫妻,向相应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
3.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查意见及材料进行审核。
4.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所辖村民委员会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辖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二孩生育证。
5.不符合生育二孩条件或者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发放二孩生育证,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6.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在2014年3月1日零时前已怀孕尚未生育的,经批评教育,可以按相关规定补办二孩生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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