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独二孩”只需“四证一表”
广东改革审批流程,申请人无需再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及单位盖章
以后申请“单独二孩”不用再东奔西走忙盖章了!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昨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今后群众申请生育二孩,仅凭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可“一站式”办理全部手续,无需再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及单位盖章。新的政策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申请资料精简化:
“四证一表”一站式办理
自3月27日起广东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以来,申请生二孩过程繁琐复杂,办证需要东奔西走。广东省卫计委表示,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省卫生计生委找准症结,全面改革传统机制,加强内部信息核查,提升公共服务,率先推行承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制定下发此《通知》。
《通知》指出,“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时,申请材料只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双方只需携带上述证件到规定的审批机构领取并填写《“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即可一站式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全部手续。
信息核查内部化:
通过信息系统
及计生奖核实
“办证难”主要环节卡在独生子女证明方面,省卫计委表示,为了切实有效减轻群众负担,《通知》明确了审批机构内部核查的机制。在独生子女身份核实方面,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应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和计生奖励发放系统(主要核查申请人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情况)核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即时办理审批手续。
而通过以上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填报资料与计划生育档案信息不一致或有群众举报的,应通过联系或实地走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进一步核查。《通知》给出了父母单位或村居委开具证明的统一格式,该证明由村(居)委或单位出具证明即可,不要求两者兼备,如果父母为初婚的,由其中一方提供即可,证明过程比以往更加简单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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