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有什么类型,房屋土地纠纷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时间:2023-05-07 08:01:57 3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按照买卖房屋的类型。若属于一手房可以寻找建设局,消协等部门。若属于二手房则通过法院进行法律诉讼为佳。

2、按照合同纠纷的类型。若属于合同本身存在法律问题的纠纷,除可提起法律诉讼或仲裁以外,还通过确定对其合同所约束的相对人为何种责任主体来向管理相关领域的部门提出解决纠纷的诉求。

一、房产诉讼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以购房合同中写明的买方作为原告,并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和证明请求事项成立的各项证据。

2、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二、土地买卖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一)转让方未取得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的,起诉前或者申请仲裁前转让方取得土地证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同意转让的,合同有效。

转让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实质是尚未完全取得转让土地的权属,因此,通常应视为无权处分。但是合同签订后,有权批准核发土地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转让方核发了土地使用证或者批准了转让行为的,该项办证或者批准行为应当视为对转让方无权处分的追认,因此,此时合同有效。

(二)一地多卖,合同均有效。

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

(1)办理变更登订手续的一方可以要求交付土地。

(2)均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的,有权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3)均未登记又未合法占有开发的,先行交付转让款一方有权要求交付土地,办理变更。

(4)合同均未履行的,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三)转让划拨土地未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

房产纠纷中,大多数都是因房屋买卖问题所引起的纠纷,比如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的买卖纠纷等。不管是何种房产纠纷,在起诉时,当事人都要收集好足够的证据资料,因证据提供的充足与否,关系着诉讼的结果。只有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被法院所采信,法院才有可能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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