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是指在小区中为人们提供全面的休闲娱乐活动的场所。
种类有咖啡馆、运动场、阅览室、音乐厅、超市等设施。
小区会所是由开发商建设的,并且会所的面积不列入业主所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因此会所的所有权在开发商的名下。
开发商可以行使经营的权利,会所的收益也归开发商所有。
业主对于会所不享有经营的权利,也无权要求分享会所经营的收益。
一、商铺走廊的使用权应该归谁
商铺走廊的使用权归谁,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
二、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所有权如何认定
一般情况下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所有权认定为由投资方或受益方所有。被列入小区公摊面积范围的公共配套设施,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属的或者属于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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