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宝鸡市中医医师执业注销有哪些手续
(一)《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1份
(二)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三)《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四)注销注册原因的相应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身份证(或军队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宝鸡市中医医师执业注销受理范围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七)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
(八)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改名)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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