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找到工作的,那么最好存放在人才中心,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但是要出一定管理费。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辞职后档案处理的要求是什么
辞职后档案处理的要求,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档案是由单位直接保管的,则可以将档案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
2、如果档案是由委托人才市场保管的,则需要人才市场将档案的委托转换为个人委托保管。
离职后档案从原单位转出的流程如下:
1、首先要先找好档案接受地,如果没有找新工作单位,可以将档案存放在户籍地的人才中心、人才市场或人社局进行管理;
2、带上个人身份证和离职的证明材料去接受地申请开调档函,开调档函时有很多的信息需要填写,填写个人身份信息、档案转入单位、转出单位的时候也要确保内容正确,否则会影响调档;
3、去原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原单位收到调档函后,将你的档案通过机要通道转到档案接受地。注意调档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原单位办理转出档案的手续,如果过期了就要重新进行办理;
4、档案转到接受地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照片,去接受地签订人事代理手册,领取一份存档的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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