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怎么规定工作时间计算
劳动法如下规定工作时间计算: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其他。
二、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怎么算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特殊工时制中的加班争议有哪些误区
特殊工时制中的加班争议的误区有:
1.不少劳动者对综合工时制中加班工资的有无存在误解,以为休息日加班也应有加班费,一旦企业的综合工作时间符合法定标准,职工提出的仲裁申请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与此对应的是认为实行特殊工时制,员工无论如何加班一律没有加班费。
2.部分企业在原执行特殊工时制行政许可决定书到期后未及时申报的情形。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双方实际执行综合工时制,但由于缺乏行政许可的必要生效要件,双方很容易发生关于加班费的争议。这也导致企业只能按标准工时制处理加班问题。
3.部分个体经营组织自行规定特殊工时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n(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n(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n(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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