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进行伤残司法鉴定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3、交通事故认定书;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如何做伤残司法鉴定
做伤残司法鉴定流程:
1、委托人委托鉴定,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
2、司法鉴定机构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3、指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4、司法鉴定人具有回避情形的,自行回避或者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
5、司法鉴定机构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时限需要延长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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