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也有离婚意愿的,双方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旦符合离婚的条件,度过离婚冷静期之后,双方完成结婚登记就可算离婚。如果对方没有离婚意愿,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再婚必须要离婚证吗?
离婚证是离婚后的当事人在办理再婚手续时需要准备的必要证件之一,因为《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了,登记结婚需要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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