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协议离婚时,必须注意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双方向民政局注册离婚后,离婚协议生效,未向民政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无效,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按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往往判决不准离婚,等到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原告提供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往往会判决准予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注意事项是什么?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对单方面的起诉离婚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是双方当事人是没有办法,关于解除夫妻关系达成一致的状况之下的话,是可以写通过相关的法院诉讼方式来进行解决的。但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还有证据材料。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收监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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