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事人成立合伙企业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事人只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每一个合伙人都是纳税义务人,一般按照合伙企业的分配比例来确定纳税所得额,未约定分配比例的,应当平均计算合伙人的纳税所得额。总的来说,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成立的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问:我是新成立的合伙企业,请问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规定:为公平税负,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兴办企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您企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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