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管是以明确证券监管的目的,通过维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来保护证券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并依此促进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
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置的对证券发行与交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是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政府监管机构,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依法行使职能应明确监管的依据和手段,依据《证券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不能单纯的依赖于行政命令,应根据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利用经济性手段管理经济事件。
律师补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文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授权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它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负责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行为等依法实施全面监管,维持公平而有序的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包括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是通过证券法律和法规来实现。经济手段是通过运用利率政策、公开市场业务、税收政策等经济手段,对证券市场进行干预。行政手段是指通过制定计划、政策等对证券市场进行行政性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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