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房屋产权年限的规定
时间:2023-02-16 11:10:31 1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屋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房屋产权年限会缩水吗?

(一)正常项目拿地到开工顶多2、3年

在不少购房者为“房屋面积缩水”纷纷选择与开发商对簿公堂的时候,却忽略了“房屋产权期限缩水”这一潜在的“窃贼”,他们不知道“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没有意识到绝大部分人购买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产权期限缩水”情况,自然也就在不明不白中成了冤大头。

产权减少不算是“奇怪的现象”,正常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但是由于拆迁、工期等各种原因,业主所拥有的产权会受到影响,也有可能是,地区规划一直在变更,导致开发商拿了地以后不能立即开发销售;还有一些开发商则存在自身捂地或者捂盘的现象。

(二)房屋产权期限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利益

对购房者而言,购买房屋只是取得了有期限的产权和有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要想一直拥有产权,必须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到土地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并按那时的土地价格交纳续期土地出让金。这样一来,房屋产权期限其实已经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利益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70年,期满后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在你居住之后的60多年后到期,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70年,而且每个楼盘的居住使用权不一样,甚至同一个楼盘的居住使用权也不一样,也许是60年、62年、65年……业主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国家会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实际上我们的房屋也会被无偿收回。可见,对我们潜在的损害是很大的。

二、房屋产权年限是指土地还是房子

事实上,房屋产权年限是指土地的使用年限。房子本身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应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但房屋所在的土地是国有的,房主只能拥有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是有年限的,一般住宅类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

要是房屋产权年限到了,那么得按规定去办理续期,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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