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微博大V爆料,音乐网站疑似倒闭,官网无法正常访问,仅首页和部分页面可以访问,视频也无法播放,无法搜索,评论消失,App也数据异常。大V@DC大叔透露,11月中旬网站和APP就不能正常访问了,11月底,官方微博账号被卖。该网站疑似倒闭至于公司是否进行倒闭清算还没有对外公布,目前只是一些猜测而已。不管怎样,公司因经营不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需要进行清算,清偿公司的债务后才能注销公司的相关信息。
相关法律的规定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解散的事由有如下五点: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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