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撤回和撤销的区别:
1、两者适用情形不同,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而撤回仅适用于法律依据修改或废止,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2、两者溯及力不同,撤回行政许可的,自撤回时失效,不具有溯及力,撤销行政许可的,该许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区别是什么
1、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
2、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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