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不能和子女签。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遗赠人的财产死后转移给扶养人。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相互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中国法律,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
1.扶养人应是遗赠人的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3.遗赠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赠人个人所有,且无债务。
4.扶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5.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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