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签过字就不能改了吧
在拆迁过程中,一经签字的协议通常被视作具备法律效应,难以任意变更。这主要由于其为明确各方权利及责任的正式法律文件。
然而,若出现下列情形,您或许有机会对协议进行修订:双方共同决定:如双方均有意愿,可签订补充协议以达成共识。法律依据支持:若协议显失公允或违反相关法规,您可依法提出修改请求。司法裁决:若涉及诉讼案件,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协议条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签过字能反悔吗
拆签协议生效后,双方需按其执行。
然而,若拆签过程存有不当行为(如欺诈、威胁),或者内容违法,可向法院提出异议。无上述问题但对条款不满者,可寻求与对方协商改变条款。此时,取决于双方意愿及协商效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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