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这一现象的判定标准为:由于买方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意识相对薄弱,卖方因缺乏诚信观念及追求经济利益的驱动因素,再加上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致于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卖家仍以较高价格出售同一套房产予他人,从而导致买卖合同的最终目标无法得以实现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