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了昆明市《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今年起,昆明市的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将合并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80%。
保障房单套面积不超70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集中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按总建筑面积15%左右的比例配套建设商业服务设施,户型结构以小户型为主,平均每套50平方米左右,最大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企业参建可优先租给职工
各县(市)区在政府主导建设(比例一般应占总量的50%)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政企共建,其中,按照政企共建方式建成的公共租赁房,可以优先向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超出部分由政府安排向社会出租;用工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住房困难职工较多、有存量土地的企业,则可以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租赁住房,向园区或企业就业人员出租。
公租房租金不高于市价80%
按照不同建设模式,昆明市将采取分类管理和分级定租的办法,对保障性租赁性住房分类实施差别化管理。对符合廉租住房供应条件的住户,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也可采取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之间的租金差价,由入住对象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负责弥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80%。
政企共建每平方米可补100元
关于市级财政对廉租住房的补助标准,《意见》中明确。在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的同时,五华、盘龙、官渡、西山、东川区政府及市级统建的廉租住房,补助标准为700元/平方米,其余县区政府统建的为500元/平方米,政企共建的为100元/平方米。对公共租赁住房,将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将从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提取5%、房地产开发税收中提取10%的资金拨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户,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
公租房可由直系亲属继承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得上市转让交易,但可以由直系亲属继承;确需要转让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廉租住房住户的收入水平已超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但不超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住房租金改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收取。对提供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出,并取消其在5年内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十二五要建45万套保障房
据悉,十二五期间,昆明市将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45万套(户),解决约135万城乡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35万套(户),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10万户。今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24388套。其中:新增租赁住房补贴11500户,实物建房112888套。实物建房任务中,建设廉租住房30000套、公共租赁住房250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0806套,国有工矿棚户区7082套。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