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局长5月12日在该市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披露,今年该市将发行4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12亿元用于建设廉租房、公租房。
刘伟说,经国务院核定,重庆市今年将发行4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34.3亿元为3年期债券,14.7亿元为5年期债券。这4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中,用于市级配套32亿元,主要用于廉租住房、铁路、农林水、公共气象服务系统项目建设;而转贷区县用于配套的17亿元,主要用于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
重庆市政府本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后,当地原有的政府公共租赁房建设资金的筹集渠道将有所拓宽。
重庆市此前公布的公租房建设资金来源是:争取中央资金5亿元,当地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金收入5亿元,以及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20亿元,争取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贷款20亿元等。
本次重庆市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后,将有12亿元发债获得的资金用于公租房建设,这意味着该市原有的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20亿元这一路径可能有所调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修订后的版本)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据《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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