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房屋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未签补偿协议先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
一、拆迁补偿是什么
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二、拆迁补偿需要律师吗
拆迁补偿是否需要律师,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补偿方案存在异议,或者被拆迁人在和政府拆迁部门就拆迁补偿协议进行协商时,认为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那么可以委托律师与政府拆迁部门进行协商,或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甚至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在拆迁补偿事项中,可以为被拆迁人提供的服务包括:1、对拆迁项目进行法律调查,判断拆迁行为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拆迁决定的作出是否违法。2、代表被拆迁人与政府拆迁部门进行谈判,为被拆迁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3、在涉及违法拆迁时,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为被拆迁人维权。
三、遭遇拆迁纠纷该怎么处理
1、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2、提起行政诉讼。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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