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中带有“执”字的案件,属于执行案件,“执”是代表执行的意思。显示办理中说明案件处于执行状态,当事人申请是执行事项在进行中,案件没有终结。“办理中”的案件一般处于执行状态,如果执行案件因为当事人申请或者出现法定事由而中止或者终止,就不是执行状态了,一般也不会显示“办理中”。
一、法院没有执行完毕的案子怎么办?
未执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法院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执行中止,待有可行执的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再申请执行。如果在法院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则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以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或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的,可以随时再由法院恢复执行。
二、起诉了又撤诉会退还起诉费吗
起诉了又撤诉不退还起诉费。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三、案件状态已结是哪些的意思
案件状态已结的意思是在审理阶段的已结,该案的一审或者二审的审理程序已经完结;在执行阶段的已结是说该案的执行程序已经完结。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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