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人与收养人之间就不存在养父母子女的关系,被收养人对元收养人的遗产也就无权继承。
被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因收养关系的解除,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恢复,也就可以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但是被收养人已成年并独立生活的,其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恢复。双方以书面形式取得一致同意恢复父母子女关系的,双方之间的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相互有继承权。如果已成年并独立生活的被收养子女未与生父母就恢复权利义务关系取得书面一致同意,则其虽与原收养人的收养关系解除,也不能恢复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不仅无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全文2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