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并发症最高报销2000元
在此次调整提高女职工待遇中,新增因生育而产生的26种并发症也可以报销了。
1.发生因生育引发的1种并发症的职工,在享受生育
2.同时患有2种以上(含2种)的生育并发症,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可报销的26种生育并发症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乳腺炎、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征、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
夫参保、妻未参保半价补贴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的,也可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享受,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可按照50%给予一次性补贴:
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如果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宫外孕后实施保守治疗的,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4000元;手术治疗的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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