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
时间:2023-06-09 22:38:14 38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苏人社规[2010]4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331号)要求,制定《江苏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管理,是规范创业培训服务,提升创业培训质量,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建立能进能出的认定管理机制,逐步建设与创业培训要求相适应的、满足城乡劳动者创业需求的培训服务体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工作,省厅就业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管理的相关业务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于4月10日前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省厅,确保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切实做好首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省厅决定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底,开展首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各地要严格按《办法》规定的标准和工作流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认定。重点对培训机构的师资状况、设备设施条件、教材选用等核心指标进行考察,选出最优质的资源承担政府创业培训任务。请各省辖市于4月20日前将《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书》(一式四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标准和评分基准表》、《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认定名单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统一报省厅就业管理中心,省厅将组织专家和培训师进行复审。

各地在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厅联系。

联系方式:025—83233816,83233803(传真)。

电子邮箱:peixnkejs@yahoo.com.cn。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华阳大厦(210008)。

附件:江苏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

二○一○年四月一日

全文9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创业培训 最新知识
针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