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的赠与性质如下:子女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应注意什么
1、在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
父母代理子女选房,然后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户口本,就合同的各项条款与开发商协商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买受人一栏和签字的地方写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签字的地方签上自己的名字。这样,一个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成立了。
2、在选择按揭贷款的情况下。
向银行申请贷款,不仅要求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还要求申请人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职业和较高收入,即相应是还款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由于孩子并无收入,因此不能成为贷款申请人。许多银行不办理房屋唯一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按揭申请,申请住房贷款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亲或母亲甚至是父母双方共同来申请。父亲或母亲和他们的孩子都应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名,然后由父亲或母亲作为贷款申请人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同时,还需要办理三份公证:监护关系公证、房产份额公证(若为孩子购房可将孩子的房产份额约定为99%,父母的份额约定为1%)和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承诺书公证。以上公证主要是为了证明父母买房给孩子完全是自愿行为,以及父母已作出向银行按时足额还款的保证。上述手续经银行审查通过后,就可为孩子贷款买房了。
虽然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可能起到规避将来开征的遗产税的作用,但是这样做也会使父母遇到很多问题。父母处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有严格的限制。对于父母而言,可谓买房容易卖房难了。父母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时还是要慎重,毕竟这种情况下还是会产生一些不利的风险。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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