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是否还需要行政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同一事件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后不能再给予行政处罚,同样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给予行政处罚的,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是什么
(1)人身自由罚,短期内剥夺人身自由。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
(2)行为罚(能力罚),即限制或剥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或执照。
(3)财产罚,即以剥夺一财产的形式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声誉罚(申诫罚),如警告,是国家对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告诫与否定性评价。
全文3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