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如何适用
时间:2023-03-20 09:31:38 4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通常认为,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一、员工工伤老板不负责任怎么办?

员工工伤老板不负责任应该索赔。员工若故意工伤应当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若属于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若不属于工伤则员工自己承担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雇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雇主拒不赔偿,受害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二、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如何的

建筑施工事故中的工伤赔偿与雇员受害赔偿,应当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用人单位(雇主)对劳动者(雇员)在执行职务中所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以其有过错为成立要件。用人单位(雇主)的免责事由主要限于劳动者(雇员)个人的犯罪、自杀、蓄意违章等故意行为。

三、建筑工地受伤要如何赔偿

我们知道,建筑工地由于行业特殊性,一直是伤害事故多发领域,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工兄弟,经常成为事故的受害者。那么在建筑工地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怎么索赔呢,在此,律师针对主要的几种情况,解答如下:1、如果劳动者受雇于劳务公司或者总包公司,并且受该单位管理,从该单位按期领取劳动报酬,那么伤者与该单位之间形成的便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应通过工伤认定程序,享受工伤赔偿待遇;2、如果伤者受雇于包工头,而包工头是从总包公司、分包公司承揽的工程,那么在发生伤害事故时,伤者虽然与该总包公司、分包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依据法律规定,该总包公司、分包公司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仍应承担伤者的工伤赔偿责任。3、如果是由个人承包的工地,或者是公司临时雇佣的劳动者,在该公司从事相关临时性工作,那么在工地受伤的话,双方应属于劳务关系,伤者应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依据人身损害的相关标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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