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据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目前,武汉市现行高温津贴的标准是2015年出台的,当时从每日补贴标准8元上调至12元。武汉市劳动关系处相关人士解释称,从全国来看,我市现执行的高温津贴标准处于较高水平,今年暂没有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计划,重点是推进制度的落实。
二、对于偶尔外出的如何计算高温补贴?
那么,对于市场销售、推销员等一些从业者,偶尔在办公室、偶尔需要顶着烈日在外面跑的从业者,其所属单位应该如何发放高温津贴?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相关人士解释称,我省具体执行标准为12元/天,是以天为单位计算,而不是以月为单位计算,有利于解决上述人员的高温津贴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场所及所处环境温度等实际情形,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人事聘用关系的职工发放相应高温津贴。
三、不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高温津贴标准的制定有明确依据。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对于群众举报和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逾期不整改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案件给予社会公开曝光。武汉市安委会提醒,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拨打12333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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