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急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范围
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发生急诊住院的费用
报销材料
1、凭疾病诊断证明书
2、出院小结原件
3、有效费用票据原件
4、治疗费用清单
5、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6、银行帐号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7、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注:
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生育的,按此款规定执行,并同时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和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
费用应在本次医疗终结的6个月内(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
异地急诊住院的,应提供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材料;无法确认医院等级的,起付标准按本市行政区域内三级医院起付标准执行。
参保人不能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关报销资料的,社保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参保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欠缺有效价格资料的,其费用标准按我市医疗收费标准计算。
本市行政区域外急诊住院因病情需要转院的,在病情许可情况下,应转回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若需转往当地医疗机构的,办理报销手续时还应提供由转出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病情摘要等资料。
异地定点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范围
1、参保人到选定的医院住院的费用
2、报销材料
3、凭疾病诊断证明书
4、出院小结原件
5、有效费用票据原件
6、治疗费用清单
7、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8、银行帐号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流程
本人携上述材料到所属经办社保机构提交办理
等待审核
惠州社保机构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城分局
地址:下埔大道19号广发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电话:0752-2169003/0752-2169015
桥东社保所
地址:桥东街道办事处一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电话:0752-2359307
江南社保所
地址:菱湖二路16号江南街道办事处一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电话:0752-2248726
附:我市具有转院权限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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