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6-07 19:22:16 4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发布部门: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渝价[2001]2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21世纪的第一个春节即将到来,为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庆祥和的新春佳节,维护节日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及早部署、及早行动,切实加强2001年春节期间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要把开展春节期间的市场物价检查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及早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切实保证春节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检查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主要为: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服务收费,如粮油、蔬菜、自来水、天然气、民用电、出租车、公共汽车票价、物业管理收费等商品和公用事业价格执行情况;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景点价格和收费执行情况;民航、火车站、码头、汽车站等售票点和停车场的价格及收费执行情况。通过检查要严厉惩处乱收费、乱涨价、短斤少量、以次充好等变相涨价,以及趁春节购销旺季之际进行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计委新颁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的实施细则》,重点检查当地主要商场、集贸市场、旅游、餐饮服务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对不实行明码标价或不按国家有关规定明码标价的,要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四、各区、县(自治县、市)价格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公安、监察、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搞好春节期间市场物价检查。还可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市场价格检查。要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和职工物价监督组织的作用,认真受理价格举报,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要认真检查,严肃处理。

五、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各区、县(自治县、市)价格部门要与新闻媒体紧密联系,广泛宣传,及时报道检查情况。对执行价格法规政策好的典型要公开表扬,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公开揭露,予以曝光。

六、要密切关注春节期间市场物价动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如发现突发性的市场价格变动或情节特别严重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同时报告市物价局。市物价局24小时值班电话:67851926

七、请各区、县(自治县、市)价格部门在2月25日前将春节期间价格检查情况写成书面总结交市物价检查所。

八、此次检查时间为2001年1月15日至2月18日。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价格监测 最新知识
针对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