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包括: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以上情况的,可以中止履行。
担保合同约定不明确怎么约责?
担保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就按照一般保证来担责,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就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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