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全一般多久解除
财产保全一般48个小时内解除。
财产保全快的话48小时内解除,时间长的一个月的也有。关于申请保全解除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证据之后,法院会视情况解除。只是在合理的时间内并没有确定的期限。
二、财产保全解除的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
2.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法院据此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
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或者扣押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期限届满,而人民法院有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三、财产保全解除需要的材料
保全申请人申请解除被保全人财产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解除保全申请书(申请书中注明全部解封或部分解封)(2份);
2.保全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
3.申请人主体资料、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材料(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交)
4.被申请人主体资料、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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