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罪是不是实害犯
时间:2023-03-24 01:50:32 22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生产销售劣药罪属于实害犯,行为人生产销售劣药导致了他人身体健康严重受损,才能够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1)概念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2)特征

2、犯罪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3、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34条的规定,所谓劣药是指:

(1)药品成分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

(2)超过有效期的;

(3)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5、主观方面是故意。

6、认定区分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两点:

(1)犯罪对象不同,一为假药;一为劣药;

(2)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

一、销售假药罪罚金标准

1、销售假药罪的罚金标准是:构成该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具体的罚金数额是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来裁量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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