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无效的,要予以撤销,此外如果行政行为具有主要证据不足、适用的
一、行政复议申请撤销理由
撤销行政复议理由如下: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人未依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
1、行政行为无效条件如果行政行为具备下述情形,行政相对方可视之为无效行政行为,有权国家机关可宣布该行为无效:(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三、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有什么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财产。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因合同关系发生的财产关系也将变得无效,应当予以。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买方在购买房屋时使用抵押贷款,由于抵押贷款合同和房屋购买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贷款合同将继续有效,因此买方应向金融机构提出终止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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