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使)用;建设占用5公顷以上国有未利用地;一次性开发国有荒山荒地100公顷以上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
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3、报批。
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定点图;
3、勘测成果报告书;
4、用地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5、用地所在位置的土地用总体规划图;
6、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表;
7、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8、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
9、农用地转用方案;
10、补充耕地方案;
11、征地方案。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征地总费用(税不进入基数)的2—3%、用变费1-2元/m2、土地复垦保证金2000元/亩(征用农田保护区土地);农
重金2400元/亩;耕地开垦费6000元/亩(基本农田保护区上浮40%);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1-40元/平方米。省
收益2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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