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的小盛,他的织袜企业最近资金周转非常紧张,无奈只好向朋友的企业拆借了100万元的资金急用,拆借资金利息高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而小盛听说,高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部分是要计征企业所得税的。他不知道该如何缴纳。
记者就此走访了浙江省地税局相关部门,针对小企业民间拆借等相关政策作了咨询。
浙江省地税局综合科外宣办王姓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如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支出,下列情况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对于小盛这样的情况,企业支付的高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数额部分是要调增企业所得税的。
另外,王科长说,《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由此分析,企业的民间借贷产生的利息收入,应按利息收入总额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据杭州市人行信贷科相关人员透露,一般银行贷款年利率7.47%,目前商业银行普遍会将贷款利率上浮10%—30%,实际年息最高为9.711%。
目前来看,这是成本最低的融资渠道,但目前银行收缩信贷规模,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难上加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提醒中小企业在借款时得多留个心眼。
钱江律师事务所高洪剑律师认为,民间借贷关键是利率市场化。高律师建议,除了正规金融机构和不吸收公众存款的专门小额贷款组织外,政府应该允许民间融资,使得民间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通过法律的方式规范起来,给民间借贷一个法律范围里正当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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