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赠与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房屋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拥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将财产赠与他人,并签订财产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虽然受赠人同意将房产赠与对方,但房屋作为房地产,只有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转移。因此,赠与可以在房地产变更登记前撤销,受赠人不能请求法院继续履行。
二、房产赠与过户流程
房产赠与过户流程如下:
1.签订书面形式的赠与合同;
2.可以在协商后办理赠与公证;
3.携带赠与合同,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4.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变更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房产赠与必须要受赠与人签字吗
需要,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方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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