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午休时因脑血管瘤死亡是算工伤吗
1、职工午休时,脑血管瘤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地上突发脑溢血算工伤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情况视同工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伤害;
因此,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并且四十八小时之内死亡才能视同工伤般性疾病发作能视同工伤。
所以,在工地上突发脑溢血的属于工伤,依法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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