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适用此项规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住房等导致的两地分居。
2、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
3、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感情未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4、分居二年不是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的事实或分居未满二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
一、一方想自动解除婚姻关系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概念,离婚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管夫妻一方是失踪、感情破裂还是长期分居,只要结婚证上还写着有夫妻关系,就没有离婚,唯一的例外是一方死亡。如果夫妻分居已满两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满两年,也依法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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