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既包括以返还财产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也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缔约责任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原缔约过错来确定的。只要存在缔约过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应对自己的的缔约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对用人单位一方承担缔约责任比较好掌握,这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中有明文规定。
一、合同无效的损失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无效的损失认定是:
1、合同无效时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损失根据信任利益确定,不包括合同有效时履行可获得的利益;
2、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缔约过失责任是否必须是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不是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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