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出台相应政策,帮助戒毒人员融入社会,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为戒毒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同时,企业招用生活困难、无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戒毒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
浙江省政府还决定落实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实有吸毒成瘾人员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应设立禁毒工作办公室,纳入综治中心统一管理,配备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尽快设立服药点。实有吸毒成瘾人员300人以上的县(市、区)都要设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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