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发培训项目,确定培训专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培训招生和办学信息,接受学员报名,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授课教师,组织实施教学。
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后,考核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对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前培训的学员,统一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并组织学员参加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考试。
收费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价费〔2003〕243号)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收费标准和规定。
办公地点:省劳动保障厅东五楼
联系电话:2626469265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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