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杭州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前往浙江省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非浙江省户籍的需要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在杭州市居住期满六个月的非浙江省户籍流动人口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在我国累计停留居留一百八十日以上且被批准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则需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办理。
在杭州,如果您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您可以前往以下地点办理:
1.浙江省户籍的,您可以向您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
2.非浙江省户籍的,您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以便派出所为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在杭州市居住期满六个月的非浙江省户籍的流动人口,可以由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不具备证明出具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或者在我国累计停留居留一百八十日以上和被批准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办理;根据工作需要,出入境管理机构也可以指定居住地派出所受理。
不同户籍如何办理杭州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开具杭州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不同户籍的市民需要前往对应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其中,浙江省内户籍的居民可以在各自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而省外户籍的居民则需要前往暂住地或居住地的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的情况,例如办理贷款、出入境等手续,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时间不统一,具体办理时间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市民在办理前可以先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总之,不同户籍的市民在办理杭州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需要前往对应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不同户籍的市民在办理杭州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需前往对应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办理时间因地区而异,市民可先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各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需要,可以增加查询受理单位,也可以采取线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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